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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治理师宗法院四化推进诉前调解

近年来,师宗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结合实际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不断强化案件分流和诉前调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止于未发、解于萌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用公平正义、便民利民诠释司法为民宗旨。

年1—11月,办理诉前调解案件件,调解结案件,申请司法确认件,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新收案件数较去年同期实现逆增长,服务中心、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促进发展职能作用较好凸显。

制度先行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诉前调解工作短板弱项,及时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实质性解决办法。

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在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职能作用,联合县司法局成立师宗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派专业调解员具体负责委派、委托矛盾纠纷的调处,制定加强诉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特邀调解组织及人员的选任方式、工作范围、方法、流程及纪律要求,确定了联席会议和监督管理机制,制定特约调解组织、调解员考核管理办法,有效推进监督、管理、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

队伍建设推进履职能力专业化

通过组织推荐、审查的方式,聘请阅历丰富、有纠纷调解经历、群众威望高的各行业人士和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共聘请特邀调解员31人、特邀调解组织7个。

加强业务培训,针对调解员工作特点,不定期由法院业务骨干结合典型案例详细讲解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并就调解的技巧、文书的制作等进行培训讲解,提升特邀调解员业务技能和调解效率。

组织培训

开展专题培训,举办了特邀调解组织及特邀调解员业务培训班,由立案庭、派出法庭、综合审判庭等部门负责人围绕特邀调解员的管理与规范、考核管理办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操作流程、调解业务技等开展集中培训,并就“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使用方法进行实操演练,确保参训人员能真正掌握平台应用。

诉调对接推进纠纷调处实质化

深化“分调裁审”科学分流,立案庭对矛盾纠纷进行严格筛选,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矛盾纠纷,引导争议双方当事人采取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经驻庭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有履行内容的,引导双方申请司法确认,涉及人身关系的立案后出具调解书。

诉调对接

未达成调解协议或当事人拒绝立案前调解的,依法登记立案,立案后同意调解的,委托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依法出具法律文书,调解未成功或拒绝调解的,审理后依法裁决,让简单案件得到快速处理,大大降低了诉讼成本,让群众得到快捷、经济、便利的司法服务。

外联内引推进司法服务便民化

坚持“走出去”,积极延伸诉讼服务半径,联合各乡镇、基层村委会,按照“一支团队、一个平台、一套设备、一套机制”的“四个一”标准,在全县7个乡镇、3个偏远村委会设立“诉讼服务点”,每个站点均指定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及特邀调解员每月相对固定选择1-2天时间到点开展工作,团队在驻点即可进行收接案、诉前调解、速裁快审、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诉讼服务,共开展巡回开庭活动58次,送法下乡1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余人次。

积极“引进来”。加强与交警大队、保险公司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构建交通事故纠纷多方联动处理“快车道”,共审结83件。

探索设立金融案件调解室,引入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驻点法院常态开展涉金融借款类案件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共调处该类案件件。

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

充分拓宽少年审判延伸工作方式,打造“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新机制,与县妇联、县关工委等6部门成立“养正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让未成年人在良好的家庭环境、和谐的社会环境中茁壮成长,助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相衔接,有效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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